第十章 解体还是重生?美国的最终命运

第五节 新社会契约:责任与共同体的重塑路径


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不是一份文件,而是一套关于”我们在一起是因为什么、我们彼此欠对方什么”的共同理解。美国建国时的社会契约,以某种形式可以表述为:个人放弃部分自然自由,服从法律约束,换取政府对基本安全权利的保障,以及在规则框架内追求个人幸福的自由。这个契约,在两百余年间经历了多次重大的重新谈判——内战(关于奴隶制和联邦归属),新政(关于政府在经济保障中的角色),民权运动(关于种族平等的真实内涵)。

今天的美国,需要另一次重大的社会契约重新谈判。现有的契约——无论其形式化的宪法表达还是非正式的文化理解——已经无法充分回应当代的核心挑战:技术驱动的经济不平等、代际不公平、环境危机的跨代际责任、以及在一个极度多元化的社会中维持最低限度的共同身份认同。

新社会契约的核心,需要在个人权利与集体责任之间,在当代利益与代际责任之间,找到新的平衡。

个人权利与集体责任的平衡,是美国文化中长期存在的张力,但这一张力已经严重倾向于权利一侧。”自由”在美国主流话语中,越来越被理解为免受任何集体义务约束的自由——免于戴口罩的自由、免于接种疫苗的自由、免于缴纳足够税款的自由——而不是使个人能够真正充分发展和参与社会的积极自由(positive freedom)。重建社会契约,需要恢复对集体责任维度的认真对待:我们共同分担的义务,是使我们能够共同享有的权利的基础。

代际责任,是新社会契约最紧迫的新增维度。当前一代人的决策——财政赤字的积累、气候变化的推迟应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延迟——将其后果外包给了尚未出生或尚未成年的未来世代,而这些未来世代没有投票权,无法参与当前的政治博弈。建立某种形式的代际责任机制——无论是宪法层面的财政规则、机构层面的代际公平委员会,还是文化层面的”祖先思维”(将未来七代人的利益纳入当代决策的原住民治理传统)——是新社会契约必须认真回应的问题。

经济层面的社会契约重建,需要在”机会平等”的传统美国价值框架内,加入关于基本结果保障的新维度:保证每个人不论出身都能获得充足的医疗保障、有质量的教育机会、以及不被债务压垮的生存可能——这不是结果的平等,而是起点的平等,是对”机会平等”承诺的认真履行。

最难建立的,是关于共同身份认同的新社会契约——在一个极度多元化的社会中,什么是仍然能够将不同背景的人联结在一起的共同”我们”?纯粹的种族或文化同质性显然不是答案,也不可能是答案。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以对共同原则和制度的认同,而非对共同血统或文化的认同,来定义政治共同体成员资格——提供了美国建国以来最为持久的回答。但这个答案在今天需要被重新充实:不只是对原则的口头认同,而是建立在真实经历到这些原则被公平实施的共同感受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