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制衡的悖论:为蛮荒设计的蓝图

第九节 利益集团:宪法外的第四权力


美国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但任何认真观察华盛顿政治运作的人,都会承认事实上存在一种非正式的第四权力:有组织的利益集团。

游说(Lobbying)在美国是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合法政治活动——”向政府请愿寻求救济”是宪法明确保障的权利。没有人会否认公民和团体有权向政府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问题在于,当这种”表达”演变为数十亿美元的政治资金投入,演变为前任官员和议员的旋转门就业,演变为对立法起草、监管规则制定、政府采购决策的系统性渗透,它已经不再是宪法精神所设想的”请愿”,而是对民主决策过程的实质性俘获。

数字说明问题。根据美国公开信息研究所(OpenSecrets)的数据,2022年美国游说总支出超过四十亿美元,注册游说者超过一万两千人——华盛顿特区每位国会议员平均对应超过二十名游说者。医疗行业、金融业、国防工业、制药公司是游说支出最大的几个领域,而这些恰恰是政府监管最为关键的行业。

“旋转门”(Revolving Door)现象是这一问题最具体的体现。前任国会议员、政府官员、监管机构负责人在离职后,以高薪转入游说公司或被监管行业——他们带去的,是对政府决策流程的深入了解、与现任官员的个人关系网络,以及对监管规则灰色地带的精确把握。反过来,游说公司和大企业的人员被任命为监管机构负责人,去监管他们曾经为之工作、日后还会返回的行业。

2010年最高法院”联合公民案”的裁决,为这一已经相当严峻的问题进一步开闸放水。裁决认定,限制企业和工会在选举中的政治支出是违反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这一裁决催生了”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允许个人、企业、工会向政治组织捐献无限金额的资金,只要不与候选人”直接协调”——而这个”直接协调”的边界,在实践中已经模糊到几乎失去意义。

利益集团政治的最大危害,不仅仅是个别政策的扭曲,而是整个政治议程的俘获。哪些问题进入政治议程,哪些问题被系统性地忽略,在相当程度上是由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决定的。气候政策被化石燃料行业的游说力量压制了数十年;医疗改革在制药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强烈阻力下一再妥协;金融监管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的改革努力,在金融行业的游说攻势下被大幅削弱。这些不是偶然的政策失败,而是有组织的利益集团以合法手段系统性操纵民主决策过程的结果。

宪法的制衡设计,从来没有考虑到如何处理这种组织化的政治资本。这是制度设计的空白地带,而权力必然会涌入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