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冤魂索债 血泪斑斑
92、张志新(1930 年-1975 年)

玉皇大帝决定公审毛泽东,允许那些在毛泽东统治中国时期被迫害致死的各类人的阴魂向他陈述毛泽东的罪状。第一个声讨毛泽东的是张志新。

张志新1975年被割喉后枪决,1979年被平反追认为烈士,闻名全国。

玉皇大帝见到张志新血流满面,极为惊讶。“你怎么是这样形状?”

张说:“六年囚狱,在监狱受尽凌辱,他们用铁丝钳住我的舌头和嘴巴,把拖布往里面塞,背上背着十八斤重的铁锤,脚上带着脚镣,多次殴打,将我头发几乎拔光,还多次派男犯人对我强奸、轮奸,临刑前割喉咙,我已被你们这帮共匪折磨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玉皇大帝很想知道她的来龙去脉,问道:“怎么会把你弄成这个样子?”

张志新说:“好,从头说起,1930年我出生在天津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父亲曾参加过辛亥革命,母亲是大学生,我有三个哥哥,三个妹妹。1950年,我在天津中学毕业,到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朝鲜战争爆发,我响应抗美援朝号召,参加志愿军,进入军事干部学校。1951年,部队急需俄语翻译,我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俄语。1952年,我提前毕业留校,在俄语系资料室工作。那时,曾真当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1955年国庆,我和他结婚。1955年我加入共产党。1957年,我们夫妻被调去沈阳工作,是辽宁省委机关干部。

文革爆发,1968年,我随省委宣传部,下放到盘锦干校学习改造,我开始被专案组以反对文化大革命罪名,特别提审。

1969年,批斗会要我承认错误,我回答:‘强迫我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我。我是共产党员,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大公无私,光明磊落。’9月18日,我以现行反革命罪名被捕,一直羁押6年。我在狱中写下《一个共产党员的宣言》,我说:对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问题,发表意见,提出看法,这是忠于党的表现,是一个普通党员应尽的义务和权利。监狱对我反复折磨,我几乎被逼疯了,我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对我严加监视,开批斗会,批我‘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1970年5月,我被辽宁当局以‘反对毛主席、反对江青,为刘少奇翻案’罪名要判我死刑,辽宁高级法院把刑期改为15年。但我在监狱不服罪,喊出‘打倒毛泽东’的口号。惊动了陈锡联,陈司令说:‘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改判我无期徒刑,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在监狱参加批林批孔大会,报告人批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我站起来喊:‘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因此被批‘顽固坚持反动立场,构成重新犯罪’,判处死刑。

1975年2月26日,辽宁省委审批我的案件,毛的侄子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一直反动,死心塌地;还那么疯狂,还犯罪,让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经省委批准,判我死刑,立即执行。行刑前把我关进小号熬了几天,一种只能坐,不能躺卧的特小牢笼,我已经被逼疯,用馒头沾着经血吃,坐在小号大小便,不像人了。”

玉皇大帝仔细听了说:“我从头到尾听下来,你是根正苗正,一个忠心正直的人,反对毛,也只是说说而已,没有组织活动,更无什么行动,要说犯,也只是思想犯,不至处死。”

张志新说:“我的所谓反毛言论,举例来说,我说毛在共产党夺权历史中的功劳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也有错误。集中表现在大跃进,不能遵照客观规律,超越了客观条件,只强调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三面红旗的问题上。”

另外,对“三忠于”、跳“忠字舞”,我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人们看我们现在和党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前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玉皇大帝听了说:“这些反毛言论,实在是小儿科,怎够判死刑呢?你如此惨死,看来是冤枉了。你的犯案,也连累了你的家庭吧?”

张志新说:“我生于音乐世家,姐妹从小就会弹奏乐器,一个妹妹是音乐教师,一个是中央乐团首席提琴手,姐妹感情非常好,1968年我到北京,住在妹妹家里,三姐妹挤在一张双人床上,从晚上11点聊到早上5点,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团聚。1969年我就被捕入狱,此后与家庭完全隔绝无音信。我妹妹曾把父亲给她拉了20多年的小提琴卖掉,凑得路费给三哥,去沈阳监狱探监,却被拒绝进去见我。我儿子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少年班,成绩第一,但不被录取,就因我反革命入狱。直到1976年,家人正准备再次去沈阳探监,沈阳来人找我妹妹,说我已被枪决了,找我母亲处理遗物,我母亲知道后,卧床3天起不来。”

玉皇大帝听后说:“后来给你平反了吗?”

张志新说:“毛去世后,1978年营口法院就撤销原判,宣告我无罪。1979年沈阳法院宣布,为我彻底平反昭雪。任仲夷说:‘张志新是好党员,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我赞成定为烈士。’辽宁省委追认我为革命烈士。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任仲夷还说:‘从张志新被害事件,人们深刻理解到,没有健全的民主和法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变成法西斯专政。’辽宁日报发表长篇《为真理而斗争》,《人民日报》要转载,胡乔木不同意,后来胡耀邦批示:‘张志新是刘胡兰式的英雄人物,应该刊登。’也给我开了追悼会,灵堂上放的是空骨灰盒,骨灰没了,给我在沈阳回龙岗革命公墓立了个墓,墓碑题词‘探求真理,贵在实践,忠骨毁灭,浩气长存’。”

玉皇大帝问,“既然已平反了结,还有什么问题呢?”

张志新说:“1979年平反后,北京光明日报记者,很快乘火车去沈阳采访。记者看了我的材料后,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立即采访我的丈夫和女儿,又到我曾蹲过的监狱,现场勘察我住过的小号,和被割断喉管的刑讯室。4天4夜以继日的采访,晚上流着热泪,写下了万字长篇《一份血写的报告》,拿去省委送审,任仲夷书记批准。报告发表几个月来,引起全国关心,又发表了近百篇报道和讨论,有怀念文字,也有理论文章。一个个义正辞严的追问,终于使采访记者,明确说明了几个大汉,把我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就用普通刀子割断我喉管的细节,引起读者怒不可遏的‘娘杀孩子’讨论,引出了‘谁之罪’的全民‘天问’: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我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我的人,都是无罪的,在当时那种专政下,谁都是在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到底谁有罪呢?但也有支持毛派的,他们不相信割喉,说我罪有应得。我的案子不好再深入讨论了,就到此奉命停止。”

玉皇大帝说:“这样说虽然平反了,还有争论。”

张志新说:“是的。我被宣告无罪了,但没有人承担罪责,我的灵魂还不得安息。我曾问过你,应该怎样解决?你说:‘我的案子还未了结,直到主谋认罪服罪才了结。你的冤魂要得安息,要等到主谋认罪。’现在关键在毛,毛是顶级主谋,毛从来没说过‘我有罪’,毛的继承人,也没有代表毛认过罪。40年过去了,一切冤案都还悬着。”

玉皇大帝说:“我明白了,等我判决。判决了,各方就解脱了。毛也正在跟他的旧部会面。都在等待我的正式判决。我不会让你失望。”

张志新听了玉皇大帝的承诺,说:“我等着你的公审,等着你对毛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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