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冤魂索债 血泪斑斑
100、丁祖晓(1946-1970 年)李启顺(1947-1970 年)

1970年,湖南苗族自治州女知青丁祖晓,李启顺,因反对崇拜毛泽东,以反革命罪枪决,他们两个到了灵界近五十年,始终愤愤不平,不得安息。

她们听说玉皇大帝将要公审毛泽东,并收集毛泽东的罪证,便向玉皇大帝控诉她们遭到迫害的过程。
玉皇大帝问她们:“你们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冤情吗?”

领头的一个说:“我叫丁祖晓,枪决我时二十四岁。她叫李启顺,枪决她时二十三岁。我们是同学。都是普通回乡知识青年。1965年高中毕业后,我回到家乡苗族自治州大庸县枫香岗公社大溶溪大队,决心做建设新农村一代新人。我被评为“先进社员”、“五好”标兵,群众称我是“回乡知识青年的标兵”。

玉皇大帝:“你们两个都是很好的女知青啊,为什么要枪决你们呢?”

丁:“在毛泽东煽动起来的文革疯狂造神运动中,开会前跳‘忠字舞’,讲话前要‘表忠心’,每天要站在毛像前‘早请示’,‘晚汇报’,在我们公社,家家升起‘忠字旗’,挂起‘忠字匾’,村村树起‘忠字牌’,过去敬祖的神台,变成了‘宝书台’。还把‘早请示’‘晚汇报’这一套,称为‘五个第一’。吃饭时要先做‘五个第一’,做完了再吃。农民因为识字不多,背语录掉字错句,就被批斗;有的社员不慎损坏一点‘领袖光辉形象’,就被戴高帽、挂黑牌、打锣游乡;有的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在村里,哪怕再穷,农民也要把仅有的财物,鸡、鸭卖掉,弄点钱去买毛泽东领袖像、红宝书,做忠字旗、忠字牌。”

玉皇大帝:“你说吃饭前要先做‘五个第一’?你就因为不满这一套,被整了吗?”

丁:“我对这一套有意见,我说,毛泽东还没死,就把他当死神来拜。七亿人每天喊十四亿声‘万寿无疆’,毛泽东也不会真的活到一万岁。我看不惯这一套崇拜形式,1969年3月17日,我写信给自治州州委《团结报》,提出我对这场“献忠心”运动的意见,并要求报纸答复。但一个多月,不见回复。实际上,上面已把我的信,作为“重大反革命”案件,组织人马秘密调查。我不见答复,就在4月‘九大’闭幕前夕,在我姐姐帮助下,写成传单,连夜到县城散发。7月5日深夜,我和我姐姐在家里被捕入狱。”

玉皇大帝问李启顺:“你也被抓了吗,你是怎么回事呢?”

李:“我和我妹妹李启才,同情和支持丁祖晓,在她被捕后,我们在经济十分困难下,花了十多元钱,买了钢板、铁笔、腊纸、油墨,刻印了声援丁祖晓的《告革命人民书》,称赞丁祖晓是‘当之无愧的革命先锋’。1969年9月27日凌晨,我们在县城主要街道,张贴了25份传单,还把传单寄去北京《红旗》杂志编辑部。传单再次轰动了大庸县城。我们姐妹二人被捕入狱,还有六名无辜青年,因与我们有往来也遭逮捕,罗织成了以丁祖晓、李启顺为首的反革命集团。”

玉皇大帝:“你们被捕入狱,又怎么处理呢?”

丁:“我被关押了十个月,对我进行两百多场审讯,几乎每天都折磨我,我始终没有低头认罪,1970年5月3日,在最后一场审讯中,我慷慨陈词:‘我始终认为应该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真理,不应该忠于哪个人。现在提倡的‘忠’字,是搞个人崇拜,是奴隶主义。’1970年5月5日,办案人员向我宣读了死刑书,问我:‘丁祖晓,听清楚没有?’我高声回答:‘听清了。’然后转身入牢房,‘砰’的一声把门关上,我拒绝在宣判书上签名、按手印。”

玉皇大帝:“就是这样判你死刑,后来执行了吗?”

丁:“1970年5月8日,把我押去宣判大会场,我在刑车上吟着烈士诗:‘带镣长街行,告别众乡亲。’大会宣判书读完后,我猛地从看押我的武装人员手中挣脱,冲到话筒跟前要讲话,当我刚迸发出‘真理’两个字,就被强行按倒。我的头被埋进一堆生石灰。我紧咬的牙关,被刺刀撬开,一团棉纱塞进我嘴里。当我再次挣扎,挺立起来时,我脸上粘满石灰,从眼睛里流出两行鲜血。我在刑场上拒绝下跪,两次被强行按下,我随即又挺身而起。第一声枪响过后,我突然一个转身,瞪大眼睛,怒视对准我胸膛的枪口。从这枪口射出的第二发子弹,穿过了我的胸脯,我仰天倒下。就在同一天,李启顺也在自治州首府吉首被枪杀了,死前身体被刺刀多处刺戮。我姐姐丁祖霞,被判二十年徒刑;她的妹妹李启才十七岁,被判十年徒刑。”

玉皇大帝:“你到死还如此顽强抗争,是什么力量支持你呢?”

丁:“我坚定信念,我忠于人民,忠于真理,死也值得,问心无愧。”

玉皇大帝:“后来上面给你们平反了吧?”

丁:“1980年8月,大庸县委宣布平反,给我们举行骨灰安葬仪式,被判刑的无罪释放。”

玉皇大帝:“我知道你的案情了。这笔账要算在毛泽东头上。”

丁:“下面是平反了,但上面没认罪。问题发生在下面,祸首在上面。祸首是毛泽东。毛的继承者还为毛掩盖着,怎能说彻底平反了呢?现在我们到了灵界,依然不得安息。毛不认罪,谁也别想安息。”

玉皇大帝:“我会还你一个公道,还中国人民一个公道。”

丁祖晓、李启顺听到玉皇大帝的承诺后,起身告辞。

继续阅读:101、忻元华(1934 年-197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