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谢台卿初识利玛窦


锺闻:利玛窦是天主教在明代中国传播的核心人物,而曾任韶州知府的谢台卿,则是最早与利玛窦深入接触的泉州士绅。正是因为有了谢台卿等人对于利玛窦及天主教秉持的宽容态度,韶州才可能成为利玛窦入华传教的重要据点。

博雅:这说明,明朝晚期的社会开放程度,远远超过今人的认知,甚至远远超过现在的共产党中国。

锺闻:学术界提及利玛窦与谢台卿初次接触的情形,一般引用《利玛窦中国札记》的记录:“瞿太素是我们将有机会常常提到的人……正是通过他的工作,神父们才和一位军官,叫做兵备道的并和他的同乡新上任的韶州长官都结成好友……有了这些达官贵人作为保护人,事业得到了发展。”《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译者将“叫做兵备道的”指为“邓美政”,将“新上任的韶州长官”指为“谢台卿”。经检索发现,讨论利玛窦在韶州传教的著述大都未加考证,直接引用这种的说法,结果以讹传讹。

博雅:利玛窦抵达韶州的时间是万历十七年(1589年)。而据同治版《韶州府志》卷四《职官表》记载,时任韶州知府是浙江秀水县人陈奇谋(万历十七至十九年在任)。这个陈奇谋,号海楼,是万历二年进士。曾任江西新淦知县、福建长乐知县。万历十三年七月,任南京陕西道御史,曾奉敕巡视凤阳等仓兼督京储。万历十六年正月,他上条陈《留都营政切要四事》。同年十月,被任命为韶州知府。所以人说,《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译者将利玛窦初到韶州结识的“新上任的长官”注释为“谢台卿”是错误的。谢台卿,字登之,号韦绅,福建晋江县人,万历庚辰科(1580年)进士。他是陈奇谋的继任者,万历二十年至二十五年在任。同治版《韶州府志》卷二十八《官绩录》记载:“(谢台卿)万历二十年知韶州府,加意作人,省刑节费,除暴烛奸。善政善教,有足多者,祀名宦。”万历二十六年,调任广西副使。

锺闻:万历十八年,也就是利玛窦到达的第二年,韶州发生第一起袭击教堂事件。利玛窦通过瞿太素邀请陈奇谋亲临教堂查勘。为了息事宁人,利玛窦、瞿太素同意进行和解。事后,陈奇谋发布第二份针对天主教堂的保护令。《利玛窦中国札记》记载:“作为整个案件的结果,长官颁布了一道比以前更严厉的告示。”同时,由于利玛窦的助手麦安东神父患病,陈奇谋同意利玛窦招来一名新助手。

万历二十年七月,韶州天主教堂遭受第二次袭击,新任韶州知府谢台卿沿袭前任知府陈奇谋对于天主教会宽容的态度,下令韶州推官黄华秀妥善处置。万历二十三年(1594年),谢台卿赴京述职。由黄华秀代理韶州府事务。对此,利玛窦感到庆幸。据《利玛窦中国札记》记载:“新长官(即谢台卿)就是款待石方西神父的人,仿佛他是被他的前任所招来的……这位长官离任(指上京述职)期间……第四副手(指黄华秀)就权署长官之职,此人不仅是神父们的好朋友,还是他们的特别保护人。”

博雅:值得一提的是,韶州推官黄华秀也是泉州人。黄华秀,字居约,泉州府同安县人,入南安县学,万历己丑科(1589年)进士。同治版《韶州府志》卷二十八《宦绩》记载:“黄华秀,南安人,进士。万历十八年司理韶州,精明果断。雪杀姑之冤,释代兄之囚,辩伐冢之诡。擢南(京)御史,祀名宦。”

韶州教堂第二次袭击事件发生后,黄华秀拘押了首从人等。初审判定首犯死罪,从犯徒刑。涉案人员家属不服判决,聚集商议上诉事宜。并拟定诉状,指控:“神父们违反中国法令,通过澳门和肇庆不断和外国接触。还声称他们来这里修建的不是房屋而是堡垒,其中他们窝藏有四十多名来自澳门的外国人组成的一支戍军。”但是,除了韶州同知管谷(鄞县举人,万历十九至二十二年在任)外,其余官员均不支持涉案人员家属上诉。为了避免事态失控,谢台卿亲自告知利玛窦,上诉状已经呈达韶州府,建议协商解决,以化解民众与教会之间的冲突。利玛窦与石方西神父也采取变通的态度,同意协调处置。最终,韶州官府轻判涉案人员,每人杖责二十后释放。

正是由于得到陈奇谋、刘承范、谢台卿、黄华秀等韶州地方官的理解与支持,利玛窦逐渐在韶州站稳脚跟,开始了他在华传教的新历程。

锺闻:韶州成为耶稣会士在华传教的重要据点。这就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步。万历十七年,利玛窦初来韶州之时,只有葡萄牙神父麦安东随行。万历十九年十月,麦安东病逝于韶州。在陈奇谋和继任者谢台卿的允许下,意大利神父石方西获准从澳门前来韶州接替教务。万历二十一年十一月,石方西亦病卒于韶州。由于谢台卿的支持,意大利神父郭居静得以来到韶州,据《郭居静传》记载:“石方西神甫卒,利玛窦神甫独居韶州,乃遣居静神甫往助。玛窦第一次赴南京,居静管理(韶州)教务……玛窦最后离南京时,留居静管理南京教务,兼管南昌、韶州两地教务。”

万历二十五年,意大利神父龙华民(Nicholas Longobardi,1559年9月10日—1655年12月11日)获准进入韶州,据《龙华民传》记载:“华民于一五九七年抵中国,自是以后留居中国凡五十八年。范安礼神甫先遣华民至韶州传教,时与共事者仅有修士一人。华民当赴城乡传教,入教者甚众,其中兼有士人,如是者数年。”

博雅:谢台卿等人对于福音在华传播,确实居功厥伟。据《利玛窦中国札记》记载,中国耶稣会士教务原本归属澳门管理,正是由于韶州、南昌教务的发展,万历二十四年始决议在中国内地设立“会督”一名,由利玛窦担任,其权限视同中国教务区区长,综理一切教务。此后,韶州一直成为耶稣会传教士入华传教的据点。龙华民自1597年至1609年一直在韶州传教,并继利玛窦之后任新会督。另一位会督罗如望起先也曾于万历二十六年派至韶州。天启三年(1623年)任中国区副区长的阳玛诺也先于万历三十九年与费奇观神父在韶州传教。

此外,根据《在华耶稣会士列传》统计,明代进入中国的耶稣会士代表人物都曾有在韶州活动的记录。如钟巴相(广东新会人,被誉为第一华人之入耶稣会者,1596年在韶州修习)、黄明沙(澳门人、1596年在韶州修习)、李玛诺(葡萄牙神父,1601年奉派巡视韶州教务)、费奇观(葡萄牙神父,与阳玛诺共同管理韶州教务,至1612年撤离韶州,耶稣会传教士在韶州传教达23年之久)、杜禄茂(意大利神父,1604年协助龙华民在韶州传教五年,卒于韶州)、骆入禄(葡萄牙神父,1605年至1608年在韶州传教)、徐必登(澳门人,费奇观在韶州的助手)、金尼阁(法兰西神父,《利玛窦中国札记》整理者,曾留居韶州)、丘良禀(澳门人,1610年加入耶稣会,曾在韶州修道院研习)。

锺闻:利玛窦在韶州获得第一次进入南京的机会。对于利玛窦来说,韶州只是他入华传教的中转站而非终点,“入京”才是他的目标。诚如《利玛窦传》所载:“一五九四年,郭居静神甫至,适当其时,玛窦遂能履行其谋赴北京之计划。”

万历二十三年,利玛窦在韶州获得一次难得的机遇。那时恰好兵部尚书赴京途经韶州,请利玛窦为其子治病,并同意让利玛窦随行进入江西。韶州知府谢台卿应石星之命,签发文书,“给予利玛窦神父在江西省旅行的充分权利”。于是,利玛窦携带在韶州修习的教徒黄明沙和钟鸣仁随石星从韶州出发,抵达江西后取得石星的许可,转道进入南京。利玛窦第一次南京之行,虽无功而返,却坚定了他的信念。

博雅:利玛窦等人利用在韶州的人脉,得以在江西南昌立足。离开南京后,利玛窦被迫返回江西。就在看似无助的时候,利玛窦在韶州结识的人脉,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后,在江西巡抚陆万垓的支持下,利玛窦在南昌建立新的传教点。据《利玛窦传》所载:“南昌有医士某(即王继楼)先识玛窦于韶州,见玛窦至,厚待之。赖其先容,得识城中士人……迨至其《西国记法》、《交友论》二书刊行后,其名愈重……巡抚(即陆士垓)许其居南昌。会苏如望神甫携金至,因租一小屋居焉,自是以后过访者多。”

锺闻:乾隆版《泉州府志》记载,谢台卿在韶州知府任内“裁冗费,省刑罚,抑豪右,汰髡缁。立兰会以课士,培龙脉而兴文。”而黄华秀任韶州推官期间,“逮下仁慈,事上端执,精明决断。”二人堪称循吏,故韶州士民为之立名宦祠。论及谢台卿、黄华秀这两位泉州士绅与耶稣会士利玛窦的交往,应该考虑到泉州固有的多元文化特质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让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泉州士绅对于天主教多了一份宽容的心态。如晋江人陈亮采,万历乙未科(1595年)进士,任刑部郎中时在北京结识利玛窦,曾与其探讨天主教义。陈亮采回忆少年时期接触天主教的情形时说:“曩余方垂髫,即于天主耶稣之教窃有闻焉。盖吾乡之舶于海者与大西人游,归为余言天主耶稣之教以事天地之主为主,以仁爱信望天主为宗,以爱养教化人为功用,以悔罪归诚为入门,以生死大事有备无患为究竟。余闻其说而心向焉。其后二十余年,以待次都门,得交西泰利君(利玛窦),持所闻质之。”可见,万历初年(耶稣会士在福建传教始于天启五年)泉州人即通过发达的海外交通网络,较为系统地接触并了解天主教及其教义。

究其原因,恐怕是因为泉州人对于基督教并不陌生——早在宋元时期,基督教(景教)已传入泉州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博雅:更重要的是利玛窦编译的天主教教义“不孜孜于布教主义,惟以中国固有之儒道与基督教两两相比,征其相同之点实多。”因此,对于“拜孔、祭先,利氏以为属于仪制上之崇奉,无背要道”。至于“中国经传之说,可相贯通者”,利玛窦认为“不妨曲从”。正是“利氏与耶稣教会众人俱主通融之意”,故而“中国士大夫自以为然”。明代泉州人张瑞图即评价利玛窦的《畴人篇》“篇篇皆妙理”、“着书相羽翼,河海互原委”。认为利玛窦所论与孔孟之道相符,“孟氏言事天,孔圣言克己。谁谓子异邦,立言乃一揆。”对此现象,一言以蔽之,我称为“利玛窦隐藏了十字架”。